
引子
4月18日上午,一條“女明星張萌凌晨3點給員工發微信”的話題沖上微博熱搜榜首。
事情的起因:4月17日的一檔綜藝節目中,張萌說:“自己也很能熬夜,會在凌晨三四點發信息給員工,然后在清晨7點起床,追問:為什么4個小時了還沒回信息”。
此言一出,網友炸鍋了,一下子就沖上了微博熱搜。
微信、釘釘等即時通信工具,讓“7×24小時”全年無休成了常態。
客戶、老板、同事不分工作休息、不分白天黑夜,只要有事微信留言就能找到你!
以前打電話還能裝沒接到,微信(釘釘)之類的即時通訊工具,簡直逃都逃不掉!
那么問題來了:
NO.1面對這種下班后的“工作微信”,能否拒絕回復?
NO.2未回復的情況下,是否屬于違紀?能否進行違紀處罰?
NO.3下班時間回復“工作微信”算不算加班?
01 八小時工作制的由來
別急,我們先來看看,員工為企業提供服務有時間約束?
通常做法八小時上班時間怎么來的?
兩百多年前,隨著第一次工業革命如火如荼的發展,面對工人們無休無止的工作,英國社會主義者羅伯特·歐文主張“8小時勞動,8小時休閑,8個小時休息”,正式提出了“八小時工作制”。
工人們從此過上了幸福的生活?休息權得到保障了嗎?
并沒有。
理想很美好,實現靠爭斗。
1886年5月1日,美國2萬多個企業的35萬工人停工上街,舉行了聲勢浩大的示威游行。各種膚色、各個工種的工人一起進行總罷工。
為紀念美國工人1886年5月1日的罷工運動,恩格斯組織召開的第二國際成立大會上,把這一天確定為國際無產階級的共同節日“國際勞動節”。
新中國成立以后,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將5月1日定為法定的勞動節。全國放假一天。
02我國現有的工時制度
八小時工作制是我國勞動法律關于工作時間最核心的規定,被確定為標準工時制。
根據《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》第三條、第七條以及《勞動法》第四十一條規定,標準工時制的完整內涵為:
(1)每周至少休息1日;
(2)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1小時,特別情況下不超3小時;
(3)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超過36小時。
該三個要素缺一不可,共同構成了標準工時的基本要求。
企業保證7天中有一個完整、連續24小時的休息,可以相對靈活地對員工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做出安排。
這就是許多企業雖然上六天班或者五天半,但是每周工作總時長為40小時,不算加班也合法的原因。
除了標準工時外,根據生產特點和崗位特點,我們國家還實行綜合工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。該兩種工時制度適用的前提條件是獲得行政部門的審批。如果未獲審批企業擅自使用的,實踐中仍按照標準工時規定認定工作時間,并作為判斷是否存在加班的基準。
在實施這兩種工時制的情況下,也是要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。
那么,第一個問題,下班后是否需要回復“工作微信”?答案就顯而易見了。
根據法律規定,員工每天是有固定的上班時長的。超出企業規定上班作息時間的信息留言(即使@某人),除非企業明確提出加班要求,否則,員工當然可以拒絕。
既然員工有拒絕的權利,那么,回復是否構成加班則比較復雜。
工時制度的作用在于平衡企業追求效益和員工休息休假權。在這個層面上,工時問題更多體現為加班補償上。
如上所述,如果企業沒有明確屬于加班,員工可以拒絕;在此種情況下,如果員工沒有拒絕,自愿回復的,則不能認定為加班。我們檢索到的大部分司法裁判文書亦是按照這樣的裁判尺度裁判。即員工僅憑微信上回復信息主張加班費的,依據不足,不予支持。
當然,企業的規章制度中,如果員工無拒絕回復的權利的,則可以認定為加班,企業應當依法支付加班費或者給予調休、補休。在此種情況下,加班時長的認定將成為最主要的爭議焦點。按照舉證責任倒置的要求,企業應當完善和細化加班認定的規則,否則將承擔不利的后果。
03 一點反思
中國人口報發表的《“電子化加班”:超時勞動與受雇者健康》一文指出:“即時通訊像是一位不留痕跡的“竊賊”,讓受雇者既沒有時間取得工作成就,也難以得到充分的休息休閑,造成工作時間和非工作時間的雙重稀缺。在這種時間擠壓下,受雇者往往身心疲憊,不僅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去實施促進健康的行為,還可能把小病拖延成難以治愈的大病,甚至可能造成不可逆的健康損傷。”
休息權是憲法規定的權利,是勞動者經過長期斗爭才爭取到的權利。從我們的發展階段看,完全抵制加班或者即時通訊的使用,是不現實的。
然而,加班對企業而言,也并非純利益,無風險。
社會學家侯查德(Hochschild)曾經提出過一個重要的概念,叫做“情緒勞動”。在知識經濟時代,幾乎全部的知識勞動都是情緒勞動。
工作對非工作時間的入侵,會使得員工長期處于疲勞上再加疲勞的狀態,會導致員工厭倦工作。如果持續時間長了,也會引發員工的緊張、急躁、易怒等情緒耗竭的現象,最終為了擺脫此種狀態、萌生離職念頭的強烈意愿。
超時工作是我國企業離職率居高不下的原因。員工的頻繁離職,對員工自身職業發展不利,也會給企業增加招聘、培訓等成本,而且也有泄密等風險。
綜上,我們倡導一種新型的加班文化以及界限意識,盡可能減少工作對休息時間的入侵,實現員工身心健康和企業發展的共贏。
榮格說,人類共同體是由所有死去的人、現在活著的人和未來出生的人共同組成的。在五一這個特別的節日,我們借著回顧“八小時工作制”的歷史,談論即時通訊工具廣泛采用的電子化加班現象,是為了讓我們更好地理解現在,對習以為常的行為有些反思,保持著對制度的謙卑和敬畏,而非憑著優勢地位的自大和淺薄。